2023正版资料全年免费公开三

  • 山不在高 flink
    水不在深 flink
    淡泊明志 flink

    2023正版资料全年免费公开三 > 法律常识 >

    科普一下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争议-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争议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4-02-23

    科普一下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争议-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争议

    其次,我们需要区分一下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都是以劳动给付为目的签订的合同,都作为日常工作生活中很常见的两种合同,二者虽然相近,但意义大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同上面对于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和计算方式)执行。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同上赔偿金)规定执行。 本案中,物流公司是严某的用工单位,劳务公司系严某的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前通知严某签订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严某认为劳务公司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与劳务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严某作为劳务派遣员工要求劳务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法律上的依据。 被派遣劳动者有用人单位解除2—10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aw法律解析:已签署)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到期未续签。劳务合同是指有关各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某一项劳务和劳务结果达成的以劳务形式向社会提供的民事服务。一般来说,独立的经济实体是在单位之间、公民之间、公民之间产生的。劳动者违反本法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不少劳动者在入职后都会遇到一个问题:刚入职就被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签订的却是“劳务合同”。不少劳动者认为,既然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就肯定是“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那么,“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虽然只是一字之差,究竟有哪些区别?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在哪个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 除了这种连当事人都不知道的欺诈之外,还有很多暗藏在劳动合同中不显眼的坑,等着签约人自己掉进去,特别是签订的时候,连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都分不清的人,都不知道自己权益被篡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系强制性规定和特别条款,相对于其他一般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则,该条款应当优先适用,除非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协商一致,被派遣劳动者主动请求与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上述劳动者解除的第1—8条的规定(协商一致以及用人单位有过错)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要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及时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续订劳动合同,避免未及时订立、续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 8、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派遣劳动者派遣至劳务派遣接受单位(工作单位)。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他事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首先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由县以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有劳务合同书能否主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务合同书》虽然名称有“劳务”字样,但包含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合同内容,可以视为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基本信息、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亦作出了明确约定,故该《劳合同书》可以视为双方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 本学期的课程中学习了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在这里收获最大的是一下几个方面: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签订劳动合同是其用工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定义务。然而,在生活中,有的劳动者刚入职,就被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若劳务接收方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是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的工资薪金,还是签订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务报酬,都是企业日常经营成本,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终止Labor合同终止劳动有什么区别合同?无论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解除劳动合同,都与劳动者息息相关。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两者的区别。劳动争议律师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动-3终止与终止1的区别。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劳动-4。2.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你搞错了。劳务费合同本的签约和劳务费合同本的续签都使用劳务费合同本的同一文本。就算劳动部有官方文字价格也可以自己设计一个。要续订人工合同还需要书面人工合同。劳动合同不一定要用劳动局提供的版本,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会涉及续约问题。续签劳动合同当然可以签劳动合同本。没有区别。劳务费合同book和续费劳务费合同book的文本格式和内容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前者是指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者是指劳动者至少与用人单位签订过一次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不得订立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因严某拒绝与劳务公司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在合同期满时终止,不存在劳务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故严某要求劳务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1)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2)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4)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